为提高采购效率,合规简化流程,根据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》第十二条规定,现发布寿宁县“两镇同城”城市管理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开征集公告,欢迎有意向的招标代理机构积极响应。
一、招标代理项目基本情况
1.项目名称:寿宁县“两镇同城”城市管理一体化服务项目
2.采购单位:寿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
3.预算金额:1200万元/年,服务期限3年。
4.招标代理服务内容:负责本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,全程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,确保项目采购工作规范、有序、高效推进,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①编制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和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实施计划;②编制项目招标文件,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;③发布预公告、正式招标公告及组织开标评标活动;④完成本项目招标代理相关资料的整理、归档工作。
5.代理服务费:《关于招标代理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》(闽招协〔2021〕32号)规定的收费标准作为最高限价,由中标人支付(不包含专家评审费)。
二、征集条件及所需资料
招标代理机构应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,能够独立、公正、客观地执行招标代理工作。具体条件要求如下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代理机构资格,且在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,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等级在B级以上(含B级)(需提供最新的等级评价结果网页截图以及登记备案截图);
2.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(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);
3.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及财务状况的良好记录(需提供承诺函);
4.提供近三年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(需提供承诺函);
5.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;在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(提供以上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,查询起始日期为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);
6.自2021年1月1日(近五年)起至今,招标代理机构自身至少承接过一个预算金额在1000万/年以上的环卫保洁市场化采购项目(至少包含垃圾清扫)的招标采购代理业绩,须同时提供招标公告、中标公告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关键页复印件。
以上所需资料需密封、加盖单位公章。响应文件密封袋需注明单位名称、日期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。参加征集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响应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,采购单位不作补偿。
三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
1.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26年04月16日17:00(北京时间),逾期不予接收。
2.响应文件递交地点、联系电话: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2梯703室、0593-2077998。
3.递交方式:邮寄或现场递交,不接受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。
四、其他要求
1.征集公告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
2.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数量至少3家以上,否则将调整征集条件后重新发布征集公告或者不再征集。
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2026年04月13日